“项目进展怎么样,是否遇到困难?相关部门有没有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的现象……”近日,咸安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双溪桥镇高铺村就业帮扶车间,详细了解该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督促职能部门廉洁履职,确保乡村振兴资金用到实处、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咸安区纪委监委聚焦财政惠农惠民补贴、乡村振兴项目和乡镇财政等资金使用监管问题,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乡村振兴资金落实到位、惠及于民。
该区纪委监委采取“组地”联动模式,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全区13个乡镇(街道),对项目审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程验收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以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资金科学管理、规范使用。
乡村振兴资金的流向就是监督的方向。该区纪委监委制定监督清单,督促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强化对资金分配拨付、项目执行验收、资产后续管护等环节的全周期监管,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将资金涉及的相关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情况、项目验收中项目质量与资金结算相匹配等作为监督重点内容,盯紧党员干部规范廉洁履职用权,推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办案开路,对向乡村振兴资金“伸黑手”“动奶酪”行为,露头就打、一查到底、绝不手软,通过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今年来,共查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1件,立案34人,党纪政务处分22人。
查处问题不是目的,健全完善制度才是根本。咸安区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向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剖析原因、完善机制,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
“乡村振兴资金每一分钱都必须用在‘刀刃上’。”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守职责定位,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资金的监管力度,让乡村振兴资金真正成为推动农村发展、惠及广大群众的‘源头活水’。”(饶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