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反映你侵占南林桥镇湄港村光伏项目征地补偿款的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日前,在通山县南林桥镇召开的澄清正名会上,镇党委书记曾某接过澄清通报后倍感振奋:“感谢组织查清事实,为我正名,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今后干事更有底气了!”
这是通山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将澄清正名作为保护干部积极性、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通过澄前精准研判、澄中规范操作、澄后暖心回访,全链条推进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为规范澄清正名工作,通山县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制度机制,对澄清的启动条件、程序方式、责任分工等作出细化规定,形成线索甄别、调查核实、综合研判、澄清反馈、回访教育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澄清工作精准规范、审慎稳妥。
“澄清正名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确保经得起历史、纪法和群众的检验。”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在具体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对拟澄清的失实举报重点审核,综合考量被举报人的政治品质、廉洁自律、作风表现以及举报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因素,在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后,视情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多种方式精准开展澄清,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今年以来,已为1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有效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澄清正名并非“一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建立澄清对象回访教育机制,通过谈心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澄清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引导其正确对待监督,消除顾虑、轻装上阵。同时,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组建“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工作小组”,实行线索双向移送、案情集中会商、处理结果联合反馈,对恶意举报、贴牌举报、连续举报行为,区分不同身份、不同动机、不同影响,依纪依法精准打击、公开通报,持续放大“澄清正名、激浊扬清”的综合效应。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双向发力机制,既为清白担当者撑腰鼓劲,又向诬告陷害者亮剑示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许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