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坚持查改治贯通 织密乡村振兴资金监管网络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5-12-31 09:33

“是我受贪欲驱动,为一己私利,置党纪国法不顾,侵吞项目资金……”近日,崇阳县港口乡某村党支部原书记金某某忏悔道。

此前,崇阳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时,发现该村存在拆分项目、签订虚假合同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经核查,村党支部原书记金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截留、虚报等方式套取村级项目资金用于个人开支。最终,金某某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乡村振兴资金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崇阳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坚持“查改治”三部曲贯通发力,强化统筹联动、集中整治,以有力有效监督拧紧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安全阀、守牢村集体“钱袋子”。

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县纪委监委采取“乡镇自查、部门联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村级小微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农机购置补贴领域和耕地地力补贴领域5个“小切口”全面排查,对摸排研判确定的重点线索动真碰硬强化惩治震慑今年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327件,立案查处1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6人,留置1人。

在此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乡镇、村集体分类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为避免问题整改成为一纸空文,县纪委监委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组建3个督查小分队,对农业农村及各乡镇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下沉跟踪督导,共推动整改完成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908个,追缴资金160余万元。

发现问题不是目的,推动标本兼治才是根本。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通过印发案例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纪法宣讲等方式,营造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引导干部警醒、知止。

此外,县纪委监委坚持类案分析,对共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症结,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督促财政、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崇阳县财政衔接资金资产管理办法》《崇阳县光伏帮扶电站管理及收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等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相关制度文件58项,推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

下一步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监督作用,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堵塞漏洞,让每一笔资金都能落到实处,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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