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坚持“四化”标准 推动巡察工作提速增效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09-16 23:33

  今年来,通城县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四化”标准,推动巡察工作提速增效。


  巡察业务信息化。运用“巡察工作数据管理系统”建设成果,将巡察实时信息、基础数据、机构人员以及问题线索“一键录入”,既提高工作效率,又规范权力运行。同时,推动建立“通城巡察数据管理中心”,实现全县巡察系统数据集中收集、汇总、分析,确保巡察组“带着问题巡”,做到有的放矢。


  工作流程制度化。严格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办《关于规范巡察工作流程的意见》的规定,明确巡察工作步骤,对每个环节和步骤的内容、标准等都实施固化,建立“发现问题线索、剖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办法、督促整改落实”层层递进、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巡察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落实整改清单化。建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将巡察反馈问题逐条进行清理,实行“销号制”管理,督促其照单整改。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定性后,按照相关要求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并对2016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的17家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队伍建设专业化。突出“选、培、管”,推动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发展。“筑巢引凤”,巡察机构固定编制扩增至13个,精心挑选21名业务骨干参加巡察工作,抽调期限均在1年以上,进一步壮大巡察干部队伍。今年以来,举办专题培训班2期,组织集中学习10次,拓展巡察视野,解决巡察干部“本领恐慌”问题。


  据统计,1-8月,该县已完成13家单位的巡察反馈及3个乡镇48个村(社区)、3家县直单位的巡察工作,对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等3家单位的巡察工作即将完成,共发现问题169个,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3件,问责139人,建章立制128个,较好地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皮江星 邓曾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