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推行“三约谈一述职”机制 强化巡察队伍监督管理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05-12 18:03


咸安区委巡察办坚持预防在前、教育在前、挺纪在前,推行“三约谈一述职”机制,通过开展任前约谈、巡察前约谈、巡中约谈、巡后述职,督促巡察组和巡察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2021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谈话提醒50余人次。


用好任前约谈。建立健全巡察干部任前约谈制度,对新任命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由区委巡察办主任进行个别约谈,传达学习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强化巡察纪律作风底线意识。巡察干部抽调完成后,由区委巡察办领导会同巡察组组长召开集中廉政谈话会,约谈内容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注重对党建组、财务组、项目组小组长的任职约谈,严明巡察工作纪律规矩,签订《咸安区委巡察纪律承诺书》《咸安区委巡察人员安全保密纪律承诺书》,实现了约谈工作全面覆盖、重点突出、不留死角。


用好巡前约谈。开展巡察工作前,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履新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增强政治意识,从政治上把握巡察工作,做到对党忠诚;发扬斗争精神,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揭露问题,敢于反映问题,做到绝对可靠;强化纪律观念,管好自身、带好队伍,做到绝对纯洁;带头遵守廉洁纪律,依纪依规开展巡察,确保巡察安全,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同时,要求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现场表态,进一步增强巡察干部政治意识、斗争意识和纪律观念。


用好巡中约谈。把监督管理融入日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检查标准,成立区委巡察办巡察纪律作风和安全专项检查组,由区委巡察办主任担任组长,每轮巡察中以不打招呼的方式进行实地走访、个别座谈,对各巡察组执行巡察纪律作风情况、落实巡察“两不”原则以及巡察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揭疤亮丑”,提出整改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落实巡后述职。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办组织召开本轮巡察述职会议,各巡察组除汇报本轮巡察工作情况外,还需汇报本组巡察工作纪律作风情况。区委巡察办对各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点评,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推进巡察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忠实履行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