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公安系统开展巡察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战役,我们要深刻认识对公安系统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全力推动巡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近日,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启动对全市公安系统巡察工作。
根据2018年度咸宁市委巡察工作安排,此次对全市公安系统的巡察工作将采取市县同步、提级交叉方式开展,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市公安局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将6个县(市、区)公安局上提一级,由市委统一组织开展交叉巡察。
“采取同步、提级、交叉方式对全市公安系统开展巡察,一方面是结合公安机关职能强势、队伍庞大、地位特殊的实际情况而采取的针对性举措。另外一方面也是希望通过以市带县、异地交叉,解决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单兵突击、力量分散、熟人巡熟人、说情打招呼以及县(市、区)强势单位本级巡察难度大、巡察效果不佳等问题。”咸宁市委巡察办主任石润福介绍道。
据了解,近年来,咸宁市在抓好常规巡察的同时,创新运用同步、提级、交叉等方式方法,提升巡察监督的灵活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目前,已完成对全市低保、扶贫、发改系统的同步巡察,对9家县(市、区)管理的县级单位的提级巡察,对6家县(市、区)重点单位及6个县(市、区)党委精准扶贫暨农村基层党建的提级交叉巡察。
据统计,同步、提级、提级交叉三种巡察方式累计发现面上问题707个、问题线索235条,同比常规巡察分别增加209%、390%。(倪德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