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谈话提醒“开良方” 抓早抓小“治未病”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06-02 19:36

 “我们单位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确实时有发生,部门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慵懒现象存在……”


“衷心感谢组织给我打的这针‘清醒剂’,使我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作为分管机关的副主任,我将带头严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管理……”


近日,通山县富水湖管理委员会主任对本单位分管机关领导进行谈话提醒。这样的谈话场景,在通山县已成为常态。


今年以来,通山县纪委监委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中的谈话方式,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的有关规定 (试行)》,对党员干部思想“亚健康”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切实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截止目前,该县共对194名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


“谈话提醒不能泛泛而谈,只有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敲警钟’,才能达到提神醒脑、治病救人的目的……”该县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余飞介绍,该县谈话提醒制度致力“精准”。在谈话主体及对象上找对‘关键人’,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采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负责人约谈方式,逐级压实责任。在谈话内容上要找准‘关键词’,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执行“六大纪律”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违反“四风”问题,但情节轻微的;在生活、家庭、作风等方面有负面反映的;新任职(新提拔、转岗位)或即将退休的等十个方面情形分类施策,有针对性的制定谈话提醒方案。


为避免谈话流于形式,防止“一谈了之”,该县纪委监委着力强化监督,由各派出机构负责督促落实所联系单位谈话提醒和抓早抓小工作,并不定时对各单位谈话提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跟踪问效。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强化谈话提醒成果运用,把谈话提醒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并将干部谈话提醒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谈话提醒后积极整改、表现突出的,要大胆奖励、提拔,对谈话提醒后仍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谈话提醒’不仅一种监督手段,更是对党员干部的一份厚爱,经常性的提醒‘敲打’才能把问题消除在破纪之初、违纪之前。”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用好谈话提醒这剂“良药”,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肌肤之表”,防止党员干部由“小病”变“重疾”。(通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