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 2020年立案374件处分365人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02-24 17:40

“马桥镇金桥村原村支部书记方某某通过假造贫困户用工合同,虚假向贫困户分红等手段,非法获得产业扶贫资金6万元,2020年12月,方某某被开除党籍。”


“一号桥派出所原指导员叶某某在办理王某某涉嫌犯罪案件过程中徇私枉法,致使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脱离监管继续犯罪,2020年6月,咸安区纪委监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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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安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做实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374件,党纪政务处分365人,依法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为拓展问题线索来源,该区纪委监委持续畅通信、访、微、电、网“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持续聚焦各项中心工作和群众身边的腐败作风问题,采取轮流接访、带案下访、蹲点调研等方式,主动收集问题线索。对各渠道获取的问题线索,实行统一台账管理、集中分析研判,做到审慎严肃规范处置。2020年,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260件,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22人,其中第一、二种形态564人,占比90.7%,达到了惩治“极少数”和管住“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将全区1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和7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划分为3个片区,分别由3个纪检监察室对应指导联系,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片区组长,构建起“区纪委监委班子+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四位一体的协作片区机制,有效解决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力量薄弱、人情干扰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20年,依托办案协作区共处置问题线索178件,立案103件,党纪政务处分95人。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积极探索将警示教育融入监督执纪全过程,深化“以案五说”,把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通过面对面宣布处分、剖析问题、忏悔反思,让参会同志从他人教训中认识和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敲响警钟,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2020年,共组织7名区管干部的党纪政务处分宣布大会。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暂停键,正风肃纪没有休止符。”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咸安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