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张书记,这次卖的集体旧农具有几千块,先存我卡上,方便村里购买办公用品开支,没问题吧?
答:这绝对不行。集体资金归村集体所有,必须纳入村集体账户统一管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第七条第一款明确禁止“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益”,将卖集体旧农具的钱存到个人卡上,本质是截留集体资金,不管用于何种开支,都属违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哪怕仅几千块,也触碰纪律红线,会导致集体资金监管失控,引发村民质疑,损害干部公信力。
问:我记着账、留着发票,月底对账没私用,这样总可以了吧?
答:就算记账留票、未私用,也是不允许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强调集体资金管理要规范透明,存私人账户的行为破坏了财务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放个人卡上,即便初衷是为了方便,也容易引发资金管理风险,甚至损害集体利益。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将所有集体资金纳入集体账户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