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书表述不够精准,发送对象单位应是党组而非党委”“监察建议问题泛化,没有将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研判分析透彻”……在咸宁市纪委监委召开的全市纪检监察建议质效集中联审评查现场,参会评委对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吹毛求疵”,指出问题辣味十足。
今年以来,为精准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不断提升以案促改促治水平和能力,咸宁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建议质效评查机制,建立评查工作专班,明确留置案建议必查、类案分析建议必查、“群腐”建议必查“三个必查”评查重点;并确定制发、督办、整改3大类11项评查项目,细化评分标准,形成《现场集中联审评查评分标准表》,全面系统检验每份纪检监察建议“处方”疗效。
联审评查开始时,由汇报人逐一阐述建议的制发、督办、整改等方面重点内容,参会评委“点穴式”指出每份建议在适用情形、论证说理、跟踪问效和文书格式等方面的不足,进行现场教学,要求汇报人针对这些问题现场“答辩”。联审评查结束后,该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梳理现场提问、互评、点评内容,对评查的32份建议按得分划定等次,选取3份优秀纪检监察建议和2份整改报告进行完善,作为参考模板,发各地各单位学习参考;并从“工作系统性”“制发科学性”“督办主动性”“整改实效性”四个方面归纳评查发现的13类79个具体问题,及时通报评查情况、下发反馈函,用以指导各地精准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为防止评查“一评了之”、建议“一发了之”,建立市纪委监委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情况督办回访工作机制,将纪检监察建议质量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内设机构以及各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内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评查“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建议精准性、规范性、实效性。(杨浩 方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