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7-10-25 09:54
  1.2016年4月,咸安区浮山办事处大畈幼儿园园长魏斌利用职务之便,使其孙子违规领取2016年学前教育补助金,且在大数据复核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个人家庭情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4月,咸安区大幕乡卫生院护士阮敏隐瞒身份套取小额担保贷款资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2015年5月,咸安区汀泗桥镇长寿村村医甘建国伪造资料为死亡人员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套取国家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017年2月,赛丰村村医李先金伪造资料为死亡人员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套取国家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甘建国、李先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镇卫生院院长曾桥、分管副院长陈清义被诫勉谈话。

  4.2013年至2015年期间,咸安区官埠桥镇雨坛村党支部副书记周传冲在负责精准扶贫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财政供养人员、有商品房、有工商登记、家庭收入超标家庭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农村低保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6年6月,大数据比对核查中发现咸安区向阳湖镇斩关村李齐英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但斩关村未及时将李齐英低保申报取消,导致其多领取一年低保金。斩关村党支部书记詹青山、党支部副书记孙国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文书聂长江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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