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案例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07-18 19:28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嘉鱼县电信公司网络部主任刘志毅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8年7月,刘志毅在县城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升学宴”,邀请32名同事参加并收受礼金。2018年12月,刘志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2.通城县运管所党支部委员汪胜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汪胜在县城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19年6月,汪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3.赤壁市原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建平(现任赤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袁建平为儿子操办“升学宴”并收受15名同事礼金。2018年12月,袁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上述3起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后,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侥幸心理、惯性思维根深蒂固。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又是一年高考、中考录取升学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上述3起案例的教训,引以为戒。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同时,要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和师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违规操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庆贺、感恩方式,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以子女升学或毕业为由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参加亲戚以外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升学宴”“谢师宴”相关费用;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游玩;严禁大操大办、不文明操办等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加大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工作的力度,尤其要注意对只收礼不办酒、异地操办、分批操办等隐形变异行为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并责令发生问题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组织整改。对问题突出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