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构成
二、年度工作计划
三、收支预算表总体情况及简要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变动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十、部门预算表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咸宁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
(二)部门预算构成
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和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直属事业单位是信息中心和镜湖工作中心。
二、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更重。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注重日常监督、加强长期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蹄疾步稳、勇毅笃行,谱写咸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三、收支预算表总体情况及简要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工作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经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复我委2020年预算收入数9293.17万元;预算支出数9293.17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93.17万元。
1.按经济科目到款级细分
基本保障支出3922.03万元,占总支出42.2%。包括人员支出3341.61万元,公用经费580.42万元(包含食堂补助 94.85万元和车改补贴140.87万元)。项目支出5302.5万元,占总支出57.06%。主要是基本建设项目;不可预见费68.64万元,占总支出0.74%。
2.按功能科目到项级细分。其中:行政运行3196.3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0万元;大案要案支出600万元;事业运行(纪检监察事务)350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37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8.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4.1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4.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34万元(含住房公积金289.01万元、提租补贴60.33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9455.82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9293.17万元,同比减少1.72%。主要原因是我委2019年新增的镜湖工作中心三期工程、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情报信息平台、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等项目已部分完工,所需项目经费有一定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580.42万元(标准公用经费 343.2万元,食堂补助94.85万元,在职车改补贴140.87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5万元),其中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31.05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65万元,较2019年530.95万元增加了9.32%。主要是2019年新招录、遴选及转隶人员导致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申请政府采购计划为3572万元。其中购买商品货物类3548万元、服务类24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变动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90.5万元,和2019年预算数150万元比减少59.5万元,减幅39.6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19年预算数为5万元,减少了5万元,主要是我委2020年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2019年预算数为136万元,减少了55万元,主要是2019年已完成相关车辆更新工作,公务用车采购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9.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9万元增加了0.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业务室部工作任务较上年有所增加,预计接待人次会较上年增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委国有资产总额为2667.82万元,其中房屋和建筑物1798.34万元、通用设备442.17万元、车辆177.35万元、专用设备73.29万元、家具174.05万元,无形资产2.62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整体绩效情况:项目预算总资金为5302.5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保障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专项业务和公共服务方面所发生的支出。
4、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开支。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部门预算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9,080.45 | 一、基本保障支出 | 3,922.03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9,080.45 | 人员经费支出 | 3,341.61 |
经费拨款(补助) | 3,805.45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580.42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5,275.00 | 二、项目支出 | 5,302.50 |
上级补助 | 专项业务费 | 279.50 | |
一般债券 | 能力建设项目 | 3,878.00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公共服务项目 | 1,145.00 | |
本级基金 | 促进发展项目 | ||
上级基金 |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68.64 | |
专项债券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三、社保基金拨款 | 204.72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六、上缴上级支出 | ||
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
六、事业收入 | |||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九、往来收入 | |||
十、其他收入 | |||
十一、融资借款 | |||
本年收入合计: | 9,285.17 | 本年支出合计: | 9,29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