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实效
——在中国共产党咸宁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1日)
程良胜
我代表中共咸宁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咸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工作部署,扎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维护咸宁良好的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进一步强化。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搭建“香城铁军大讲堂”专题辅导平台,组织开展专题辅导13期、“集中夜学”7场,累计培训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4400余人次,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坚决抵制和防止“七个有之”,全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7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7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廉政审核18277人(次),对409人建议不予提拔或不作为换届人选。
(二)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积极协助市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市交通运输局等4家综合排名靠后单位开展专题约谈提醒,对考核发现的214个问题逐一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坚持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9个党组织、36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下发责任追究通报3期。制定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实施意见,探索运用履责即时提醒、开展交心谈心、廉政风险问询、巡察监督覆盖、选人用人把关、个人事项报备、述责述廉评议、定期说案明纪、问题线索上报等方式实施监督。
(三)纠治“四风”成效进一步巩固拓展。始终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2个,处理27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5人。健全完善网络、广播、电视、报纸“四位一体”全媒体问政监督平台,先后曝光问题69个,问责222人,受理问题线索3102条,督办解决问题3040个。全媒体问政网络观众累计达300万人次,电视观众突破200万人次,社会反响强烈。问政做法先后在《半月谈》《新华社客户端》《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北日报》及省纪委网站等省以上媒体报道刊发。
(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29件,同比增长46%;立案1930件,结案1861件;处分党员干部1825人,同比增长21.8%;紧盯关键少数,查处县处级干部51人,乡科级干部218人,涉及“一把手”36人,重点岗位干部297人。全市监察机关依法留置79人,比2017年“两规”人数增长216%;移送司法机关5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438万元,重点查处了市强戒所原所长金世勇、市房产局原局长李勤才、市粮食局原副局长黎臻、通城县政协原副主席肖定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794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处理人数2527人次,占比90.4%。
(五)群众反腐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案件5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6人;印发涉及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通报46期,典型案例227个,涉及党员干部472人,持续形成强大震慑。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细查幕后“保护伞”,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33件,立案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组织处理11人。其中查处阮建国涉黑团伙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8人;紧盯公安政法干警涉嫌充当幕后“保护伞”问题,依法对通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姚承毅,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程隽逸等5人采取留置措施。
(六)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落实省纪委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要求,搭建常规性平台、互融性平台、流动性平台、永久性平台等“四大平台”,利用喇叭、文艺、电影“大篷车”等方式,走村入户把监察法、新《条例》等党纪法规、廉政文艺及电影送到群众家门口。全市共组织“大篷车”深入近900个村(社区),放映红色廉政电影3000余场,送廉政图书2.5万余册,送廉文化节目巡演260余场。擦亮“一地一品”廉文化品牌,通山闯王文化园廉政教育馆等一批廉政文化阵地相继投入使用。创新形式,制作播放《纪检监察人之歌》MTV、警示教育片《闯王之殇》等,在社会上取得良好反响。去年11月17日,湖北电视台荆楚廉政《纪委书记面对面》第三期以“务求宣传教育实效,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氛围”为主题,介绍咸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举措及成效。
(七)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深入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试点工作,探索使用常规、提级、同步、交叉、专项“五察并举”方式,全年共发现面上问题959个,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83件,向市委、市政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99条。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1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其中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交叉巡察,发现公安机关面上问题175个,问题线索57条。市公安局党委主动开展队伍作风大整顿工作。
(八)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积极稳妥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市县两级监委完成挂牌组建、人员转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市纪委监委办公地点完成整体搬迁,顺利完成办案技术用房二期建设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改革后“一处集中办公和一处集中办案”。理顺内部运行机制,推进依法履职、人员融合、纪法衔接和制度建设,探索制定《拟了结问题线索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各项措施使用更加规范有序。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印发整改督办函、监察建议书等53份,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163个。
(九)自我监督管理进一步从严。积极做好省纪委对市州纪委财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列出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人权案事物“五管一体”和教建管查处“五措并举”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自我监督。深入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无影灯”工程,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15个不准”、“鄂纪干监25条”要求,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在内部作风巡查中发现问题30余个,立案7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17人。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省纪委、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坚强担当,离不开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艰辛付出。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坚决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斗争到底;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委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强基固本,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自我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短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还面临不少挑战。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看,我市不少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屡查不绝;从民调情况看,人民群众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可度、满意度还不高。有的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尚未彻底改变,正风肃纪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有的部门和领域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黑恶”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纪检监察工作自身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匹配。有的把握合署办公条件下的纪法尺度不够精准、不够严格,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不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有的自我要求不严,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教训深刻;审查调查风险防控特别是安全工作还存在漏洞,基础还很脆弱,安全事件隐患还没有彻底消除等等。同时,纪检监察机关长期超负荷运转,工作任务繁重,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市第五次党代会规划蓝图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推进、向纵深发展,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和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
继续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作为全部工作的主题主线,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香城铁军大讲堂”、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务实有效的形式,着眼学懂抓深化、着眼弄通抓消化、着眼做实抓转化,从中汲取强大力量。
继续在监督促学上下功夫。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学习,把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在咸宁落地落实。
继续在践行维护上下功夫。深刻吸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坚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特别是对“七个有之”“两面派”“两面人”问题盯住不放,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阳奉阴违、欺上瞒下等行为从严查处。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突出工作重点。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疾风厉势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行为宣战,从今年开始,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年行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出的“十种情况”,聚焦中央纪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意见中明确的4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聚焦省委《关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中针对的10个问题,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和督促党委(党组)切实担当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责任,推动形成合力,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行为。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责内容,对意识形态工作履职责任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实行追责问责。
强化精准问责。坚决防止问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找准问题根源,正确区分问题性质,严格决策和审批程序,防止出现问责泛化、随意性等问题,让执纪更精准、让监督更有效,做到问责精准,责任追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效能
持续深化机构改革。对照中央纪委、省纪委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全力推进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的监督,提升派驻监督力。全面加强对国企、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强化国企、学校纪委监督职能,推进监察职能向国企、学校延伸,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着力提升办案质效。严把审查调查案件质量关,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始终坚持把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证据至上、文明谦抑、服务大局等“五项原则”贯穿于执纪执法办案全过程,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坚持机制创新,继续深化异地协作办案、乡镇协作办案、部门联合办案等方式,解决办案力量不足、人情关系阻碍等问题;积极探索看护队伍异地调配使用,调查对象异地留置等机制,确保办案质量。
加快推进执纪执法办案信息化、科技化建设。按照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推进会部署,坚持向信息化、科技化要执行力、战斗力和高效率,对照统筹规划、需求为先、强化协作、共建共享、安全可靠的标准,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确保按期完成相关项目建设和应用。
(四)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反腐败斗争夺取了压倒性胜利。但是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惩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消减,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持久战。
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入调研分析,制定相应对策,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并且越往后处理越严、处理越重,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党员干部违规收送、占用、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继续推进全媒体问政监督平台建设,持续关注民生领域作风问题,鼓励支持群众利用新媒体举报“四风”问题,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聚焦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重点查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尤其是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且在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要从快从严查处。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以查处力度的不断加大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对虽已退休但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也要坚决查处,打消退休就进“保险箱”的想法,形成持久震慑。
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加快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实现监督全覆盖。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日常监督。健全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的工作机制,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挽救可以挽救的人。依纪依规、宽严相济处理干部问题,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进一步激励干部敢担当、勇创新、善作为。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积极贯彻省纪委关于纪委加强对地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让日常监督从严、常在、常态。
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安全工作责任不虚化不空转,落实到人,落实到事。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坚决防止“敷衍整改”“屡改屡犯”的问题。
(五)贯彻省纪委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服务咸宁高质量发展
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把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政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和执纪执法全过程、各方面。立足“再监督”职能,推动涉企政策落实,督促部门做好涉企服务工作,对有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在涉企管理服务方面玩忽职守,该审批不审批、该服务不服务,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问责。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增强积极服务保障发展的大局意识,严禁未经研判,轻率对企业家和科技人才采取留置措施,严禁随意查封、冻结、扣押企业财物、账号、账册等,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保护与惩处相结合,注重区分界限、宽严相济,精准办案、依规处置,避免因方法措施失当而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负面影响。
(六)聚焦群众痛点热点焦点,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违规举债融资担保、违规套利、内外勾结、利益输送、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查处力度。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信访、审计等监督渠道,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和暗访督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围绕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大力加强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以深挖黑恶势力及幕后“保护伞”问题为重点严惩基层“微腐败”。保持咸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劲势头,常态化开展毁伞惩腐专项行动,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持续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以“豁出去”的精神,对有关案件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清仓,做到有黑必打、有腐必查、有伞必挖,让群众感受到更多“看得见的正义”。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环保、土地、教育、医疗、食品药品、住房、低保、社会治理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扎实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
加大上级信访交办件办理力度。严格落实检举控告办理结果“三反馈”制度,即纪检监察机关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承办单位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下级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反馈,决不让群众信访举报“石沉大海”。建立健全上级信访交办件快速处置“绿色通道”,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流转时间,明确审核把关责任,提高办理质效。
(七)突出巡视巡察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进一步突出巡察工作政治属性,体现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突出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把巡察工作与考核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对标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标准和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在任务联动、监督对象联动、时间安排联动、组织方式联动、成果运用联动、信息数据联动、宣传工作联动以及调配使用下级巡察力量联动等八个方面出实招、下真功,为全省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建设贡献咸宁智慧,持续擦亮咸宁巡察工作品牌。
坚持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在咸宁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级党委、纪委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并反馈办理情况,确保见底清零。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对工作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从严查处,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八)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加强纪律教育。扎实开展第20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延伸拓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分级分层组织开展纪律教育。积极探索有效载体和机制,在宣传教育上营造大格局、大声势,推动形成“十进十建”工作热潮,着力打造一批教育效果好、观赏性高、指导性强的示范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放大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中心的功能作用,以我市查处的发生在干部群众身边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例为教材,探索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通过剖析反面典型、编印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宣布处分决定等多种方式,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强化制度建设。注重发挥案件治本功效,扎紧织密制度笼子,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管理监督制度,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督导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完善制度、解决问题的效果。
(九)落实“六个过硬”要求,建设高素质铁军队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纪委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廉洁过硬、学习过硬“六个过硬”要求,做到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进一步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形象。
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要把理想信仰作为政治建设的源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树牢斗争精神,把提高政治能力作为履责之本,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决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同党内腐败分子作斗争。
带头加强能力素质建设。继续办好“香城铁军大讲堂”专题辅导平台,对接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制订完善培训计划,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开展审查调查能力、运用法治方式能力、组织协调反腐败能力、宣传教育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畅通队伍的进出口渠道,使更多优秀人才进得来,让更多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去,使纪检监察岗位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
带头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持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认真落实“鄂纪干监25条”和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贯彻落实“五责分明”“五管一体”“五措并举”“五合联督”的大监督责任体系,强化对下级纪委和巡察机构的日常监督,探索运用审计、民调等外部力量加强自我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带头“清理门户”,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违纪违法问题,永葆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本色。
同志们,砥砺前行谋新篇,扬帆奋进正当时。在新的征程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的重托变成我们的自觉行动,把人民的希望转化为我们前行的动力,锐意进取、永不懈怠,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