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良胜在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03-05 17:15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实效

——在中国共产党咸宁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1日)

程良胜


  我代表中共咸宁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咸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工作部署,扎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维护咸宁良好的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进一步强化。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搭建“香城铁军大讲堂”专题辅导平台,组织开展专题辅导13期、“集中夜学”7场,累计培训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4400余人次,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坚决抵制和防止“七个有之”,全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7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7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廉政审核18277人(次),对409人建议不予提拔或不作为换届人选。


  (二)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积极协助市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市交通运输局等4家综合排名靠后单位开展专题约谈提醒,对考核发现的214个问题逐一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坚持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9个党组织、36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下发责任追究通报3期。制定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实施意见,探索运用履责即时提醒、开展交心谈心、廉政风险问询、巡察监督覆盖、选人用人把关、个人事项报备、述责述廉评议、定期说案明纪、问题线索上报等方式实施监督。


  (三)纠治“四风”成效进一步巩固拓展。始终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2个,处理27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5人。健全完善网络、广播、电视、报纸“四位一体”全媒体问政监督平台,先后曝光问题69个,问责222人,受理问题线索3102条,督办解决问题3040个。全媒体问政网络观众累计达300万人次,电视观众突破200万人次,社会反响强烈。问政做法先后在《半月谈》《新华社客户端》《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北日报》及省纪委网站等省以上媒体报道刊发。


  (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29件,同比增长46%;立案1930件,结案1861件;处分党员干部1825人,同比增长21.8%;紧盯关键少数,查处县处级干部51人,乡科级干部218人,涉及“一把手”36人,重点岗位干部297人。全市监察机关依法留置79人,比2017年“两规”人数增长216%;移送司法机关5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438万元,重点查处了市强戒所原所长金世勇、市房产局原局长李勤才、市粮食局原副局长黎臻、通城县政协原副主席肖定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794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处理人数2527人次,占比90.4%。


  (五)群众反腐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案件5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6人;印发涉及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通报46期,典型案例227个,涉及党员干部472人,持续形成强大震慑。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细查幕后“保护伞”,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33件,立案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组织处理11人。其中查处阮建国涉黑团伙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8人;紧盯公安政法干警涉嫌充当幕后“保护伞”问题,依法对通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姚承毅,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程隽逸等5人采取留置措施。


  (六)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落实省纪委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要求,搭建常规性平台、互融性平台、流动性平台、永久性平台等“四大平台”,利用喇叭、文艺、电影“大篷车”等方式,走村入户把监察法、新《条例》等党纪法规、廉政文艺及电影送到群众家门口。全市共组织“大篷车”深入近900个村(社区),放映红色廉政电影3000余场,送廉政图书2.5万余册,送廉文化节目巡演260余场。擦亮“一地一品”廉文化品牌,通山闯王文化园廉政教育馆等一批廉政文化阵地相继投入使用。创新形式,制作播放《纪检监察人之歌》MTV、警示教育片《闯王之殇》等,在社会上取得良好反响。去年11月17日,湖北电视台荆楚廉政《纪委书记面对面》第三期以“务求宣传教育实效,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氛围”为主题,介绍咸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举措及成效。


  (七)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深入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试点工作,探索使用常规、提级、同步、交叉、专项“五察并举”方式,全年共发现面上问题959个,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83件,向市委、市政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99条。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1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其中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交叉巡察,发现公安机关面上问题175个,问题线索57条。市公安局党委主动开展队伍作风大整顿工作。


  (八)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积极稳妥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市县两级监委完成挂牌组建、人员转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市纪委监委办公地点完成整体搬迁,顺利完成办案技术用房二期建设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改革后“一处集中办公和一处集中办案”。理顺内部运行机制,推进依法履职、人员融合、纪法衔接和制度建设,探索制定《拟了结问题线索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各项措施使用更加规范有序。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印发整改督办函、监察建议书等53份,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163个。


  (九)自我监督管理进一步从严。积极做好省纪委对市州纪委财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列出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人权案事物“五管一体”和教建管查处“五措并举”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自我监督。深入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无影灯”工程,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15个不准”、“鄂纪干监25条”要求,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在内部作风巡查中发现问题30余个,立案7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17人。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省纪委、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坚强担当,离不开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艰辛付出。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坚决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斗争到底;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委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强基固本,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自我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短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还面临不少挑战。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看,我市不少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屡查不绝;从民调情况看,人民群众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可度、满意度还不高。有的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尚未彻底改变,正风肃纪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有的部门和领域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黑恶”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纪检监察工作自身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匹配。有的把握合署办公条件下的纪法尺度不够精准、不够严格,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不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有的自我要求不严,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教训深刻;审查调查风险防控特别是安全工作还存在漏洞